关于评审2020-2021学年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奖励的通知

2021/09/30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分院实际,为做好2020-2021学年学习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奖励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院大二及以上统招本科在校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学习标兵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积极参加班级和分院各类活动;


(5)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 15%,且课程考核通过率100%。


(6)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相关竞赛、专业社团活动并有相关证书。


(7)同等条件下,勤工助学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除具备学习标兵评选条件第 1、2、3、4条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有创意,成绩显著;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工作中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且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模范带头作用好;


(3)积极参加各类教学服务性、学业创新性工作。



「三」优秀班集体


(1)具有一个积极肯干、相互配合、团结进取、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班委会;


(2)具有良好班风、学风,授课教师评价较高;能结合分院特点,组织开展有利于班风、学风建设的活动,班级整体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高、班级平均成绩较高;

具有整体和全局观念,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方面有卓越成效。



三、奖励标准


「一」学习标兵

一等奖1000元/人;二等奖800元/人;三等奖500元/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

200元/人


「三」优秀班集体

500元/人



四、名额分配


奖项/专业

环境设计

环境设计(专升本)

数字媒体艺术

视觉传达设计

合计

学习标兵

18

7

13

38

优秀班干部

4

2

3

9

优秀班集体

3

1

2

6




五、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初审(9月26日-10月8日)


(一)10月8日(含)之前,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体提出书面申请,附所有支撑材料原件,提交至分院教学支持与服务中心(南B-208办公室),超过提交截止日期(10月8日17:00)的将不再接收。


(二)教学支持与服务中心进行初次筛选,将2020-2021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且成绩排名不低于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的学生成绩单导出,提交分院民主评议小组。



第二阶段:评审公示(10月8日-10月26日)


(三)分院组织民主评议。


(四)分院评审机构核查初审学生条件的符合度及材料的真实性,核查通过后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