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做好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对我院 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纪录;
(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努力学习,刻苦钻研,2023-2024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于前3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七)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在2023-2024学年获得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或荣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
每生5000元/每年。
四、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资助中心分配给艾德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名额为39人。结合我院各年级各专业实际情况,分院名额分配如下:
五、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10月12日-10月15日)。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中午12点。学生向分院辅导员提交申请,分院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分院制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标准、评审程序和学生日常生活实际消费标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和评选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束后,报分院评审小组审核。
(二)分院评审及公示(10月16日-10月25日)。分院评审小组审核班级民主评议程序、评选学生的条件、评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候选人在分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组织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学校审核公示(10月26日-11月2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上报的学生候选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召开校级评审会议,评审成员对候选人进行评审,通过后,候选人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六、学生申报的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参照资料包模板)。
(二)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时间为2023-2024学年期间获得奖励,证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之间。(附清单)
(三)外语水平证书。
七、注意事项
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中午12点前
提交材料地址:南B207学生事务中心分院各辅导员处
联系人:张老师
艾德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