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开始啦!

2024/09/14    阅读量:

各位同学: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规范做好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大二及以上统招本科在校注册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3-2024 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 5%且成绩排名不低于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五)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奖励标准
8000 元/学年·人。

四、名额分配
1+1(备选)人

五、评审程序
评审工作分为民主评议初审、分院审核公示、校级审批公示三个阶段。
(一)民主评议初审(9 月 13日- 9 月 19 日)。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分院组织民主评议(提供民主评议电子版照片)。
(二)分院审核公示(9 月 23 日-9 月 27 日)。分院评审机构核查初审学生条件的符合度及材料的真实性,核查通过后在分院公示5个工作日(提供公示情况的电子版照片),公示无异议后,指导学生按照填写说明模板,正确填写《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高等学校)》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1(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高等学校)》。
(三)校级审批公示(10 月 9 日-10 月 14 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分院报审材料,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研究审定,评审结果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六、上报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各1份
(二)所有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清单)
(三)外语水平证书

七、评审规则
符合初审条件进入初审的学生,根据《西安欧亚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评奖评优量化标准(试用稿)》,进行最终裁定,同等条件下,评分最高者推选至校级评审环节。

八、说明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联系人:张雨欣
地址:南B207学生事务中心

艾德艺术设计学院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