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2025 Academic Year
National Scholarship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预通知》要求,结合分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评审方案: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2024-2025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前5%且成绩排名不低于前三名,无不及格科目);
(五)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并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
评审工作分为个人申请及分院民主评议初审、分院评审答辩及公示、校级审批公示三个阶段。
(一)个人申请及分院民主评议初审(9月10日-9月12日)。
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分院组织民主评议,按符合申请条件人数1:3的比例,推荐9名学生(每专业3名)上报至分院评审工作小组参加答辩。
(二)分院评审答辩及公示(9月13日-9月25日)。
分院评审工作小组首先对民主评议推荐人选(以下简称“推荐学生”)的资格条件与材料真实性进行复审,并成立分院评审答辩小组,负责后续评审工作。
评审答辩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专业评审(9月16日): 按专业组织推荐学生进行现场答辩。评审小组依据评审细则进行评分排序,各专业得分第一名进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
第二轮分院评审(9月17日): 组织第一轮未入选的推荐学生进行二次答辩。评审小组依据同一评审细则再次排序,总分第一名增补进入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总分第二名进入候选人备选名单。
评审会综合答辩情况,评审出分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评审结果在分院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后续环节)。
(三)校级审批公示(9月26日-10月15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分院报审材料,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组研究审定,评审结果上报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纸质版(格式见附件1);
(二)学生个人支撑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2);
(三)畅课2024-2025学年的成绩单截图;
(四)外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备查后返回;
(五)干部证明;
(六)论文发表、专利及科研立项材料;
(七)所有申报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清单顺序整理),原件备查后返回;
●注:以上(四)、(五)、(六)、(七)材料有则交,无则不交。
●附件见钉钉群
(一)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凡提供虚假证明、不实信息,骗取奖学金的,一经核实,将严肃追责。
(三)请申请学生于9月12日中午12:00前将国家奖学金申请相关材料提交艾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南B-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