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看世界【27】|夜境寻古:基于中国传统美学思想的江南古典园林夜间视觉意象营造

2024/11/28    阅读量:


明清是中国古典园林发展史上的高峰,这一时期江南地区私家园林代表了中国风景式园林艺术的最高成就,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重要文化影响力。[1]自明中叶以降,伴随江南地区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与思想文化的变革,夜间经济繁盛,乾隆南巡曾赞扬州之夜,“富庶从来说广陵,满城丝管映街灯”,[2]“夜”与“月”、“灯”等夜中之景作为审美对象开始普遍出现在诗词当中。文征明作《北郭夜归》曰,“纵横灯映市,突兀雾沈楼。月落群星出,天垂一水浮。”[3]1《夜坐》云,“凉声传漏点,夜色转楼阴。遥汉三星度,空庭万籁沉。”[3]3此外,以夜境为表现对象的绘画也不胜枚举,如沈周所作《夜坐图》、刘世儒《月梅图》、邹一桂《梨花夜月图》都是描绘夜晚幽静之境的作品。在赏夜思想的影响下,以隐逸与诗情画意为审美标准的私家园林亦关注园林夜境之美的营造。汪琬《艺圃十咏》道,“夜久浓翠寒,犹然待明月。”[5]13沧浪亭中有楹联“清风明月本无价,近水远山皆有情”。[6]直至今日,江南地区众多园林文化遗产当中依然能看到大量取用夜间赏月这一审美活动所命名的场所,如苏州名园网师园池西中央筑有一亭,名“月到风来亭”,耦园中设“望月亭”,个园东南隅有“透风漏月轩”。


园林不仅是审美的艺术品,也是文人士大夫生活的容器,作为园主日常起居的场所,园居生活是探究传统园林夜境营造的窗口。得益于经济文化的高度繁荣和文人集团身份认同的形式感在造园领域当中日趋成熟,明清时期江南地区富商与文人园居生活的所见所用皆有浓重的阶层审美特质。明代文人陈继儒在《岩栖幽事》中描写日常生活之美写道,“香令人幽,酒令人远,石令人隽,琴令人寂,茶令人爽,竹令人冷,月令人孤,棋令人闲,杖令人轻,水令人空,雪令人旷,剑令人悲,蒲团令人枯,美人令人怜,僧令人淡,花令人韵,金石令人古。”[7]由此可见,文人雅士日常生活转向审美化为夜间审美活动提供特定价值基础和丰沛的活动内容,香、酒、花、琴、茶、月、水等众多意象在昼夜之别中亦衍生出新的审美体验。关于夜间园居审美活动的记载主要见于明清文人所著情志意趣和社会风貌的文献当中。《长物志》花木卷言及赏玩牡丹、芍药之时需要特意遮蔽日光,“花时设宴,用木为架,张碧油幔于上,以蔽日色,夜则悬灯以照。”[8]44禽鱼卷谈及观鱼时间又道,“又宜凉天夜月,倒影插波,时时惊鳞、泼刺,耳目为醒。”[8]132李渔《闲情偶记》颐养部云,“不好长夜之欢,而好与明月相随而不忍别。”[9]758计成的造园专著《园冶》当中亦有相关论述,“夜雨芭蕉,似杂鲛人之泣泪。”[10]75“阶前自扫云,岭上谁锄月。”[10]84


作为夜间园居活动的视觉基础,光源尤为重要。除月光外,得益于烛火照明技术的进步,灯得以普遍应用,张岱《陶庵梦忆》记载明代“绍兴灯景”由于价格低廉,“故自庄逵以至穷檐曲巷,无不灯、无不棚者。”[11]此外,用于庭院的室外固定的照明设施——路灯亦开始出现,[12]《红楼梦》第五十三回描写荣国府夜间庭院照明时写道,“大观园正门上挑著角灯,两旁高照,各处皆有路灯。”[13]是以“一夜人声杂沓,语笑喧阗。”[13]月光、烛光以及明清时期江南地区相对宽松的夜间管理政策,使得乘舟赏景、夜宴、赏灯、戏剧表演等活动成为可能。春可步月夜游,夏可赏花观鱼,秋可赏月玩月,冬可寒夜赏雪,也为除夕、元宵、中秋、七夕等重要节庆之夜的团圆欢庆提供条件。一年之中夜随四时景变,园居活动也随之变化。从诗词文献表达的整体情愫而言,除节庆之夜,日常园居之夜主要与虚空、清寂、幽静的感受紧密关联。夜晚既提供了自然的朦胧,也提供了社会的朦胧,这帮助游园者在知觉和心理上远离世俗事务的干扰,使之完全沉浸在虚幻的世界中。晚明文人祁彪佳(1602-1645)的园林当中就常将戏剧表演安排在夜间,火焰的闪动为夜间园林景观营造了一个朦胧虚幻的视觉世界,为明清之际文人偏爱虚幻而回避真实世界的审美风格提供了注脚。[14]


No.2

从寻常到寻古:传统园林夜境美学的现代重构

近年来随着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产业的兴起,以江南名园拙政园“拙政问雅”与网师园“夜花园”为代表,古典园林相继开放和更新了夜间游园的特色旅游项目,传统园林的夜境设计开始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拙政园“拙政问雅”艺术展演项目当中,夜游设计从宅内循步渐进,书画、月相影像、苏绣作品、雨打芭蕉、园中昆曲表演、多媒体画面等内容一一呈现,山石林泉之“古”与光影映画之“新”交织而成为崭新的文化大观。网师园“夜花园”项目当中则将江南地区丝竹演奏、昆曲、昆剧、昆舞、评弹、茶艺、古琴演奏等不同表演艺术门类融合进宅园夜游空间当中,以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构建参与者的审美体验,有时空交错、神游古韵的新奇之感。园林文化遗产作为实在的空间场所,结合声光电等现代技术支持,成为演绎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地域文化特色的绝佳舞台,步移景异的游观路径使得参与者能够获得沉浸式的园林夜游体验,是传统园林在当代文旅产业当中活化发展的新途径。


园林空间是营建意识形态的具象展开,明清士商对夜象与夜境生活之美的关注折射出阶层群体的艺术审美理想。而美学现代性理论提出一体两面的矛盾也成为当代园林夜境营造的桎梏。现代性思想先驱波德莱尔认为美具有双重构成的性质,“构成美的一种成分是永恒的、不变的,其多少极难以确定;另一种成分是相对的、暂时的,可以说它是时代、风尚、道德、情欲,或者是其中一种,或者是兼容并蓄。”[16]现代园林夜境营建遵循“过渡、短暂、偶然”的现代性审美时间意识,对传统审美意趣和价值取向的冲击,势必影响传统美学的继承与传播。陈从周曾对园林夜景在传统与现代之别的问题上提出看法,“灯也是园林一部分,其品类与悬挂亦如屏帘一样,皆有定格,大小形似各具特征。现在有些园林为了适应夜游,都装上电灯,往往破坏园林风格。”[17]传统和现代共同构成古今园林夜境之美,如何协调与共生是古典园林夜境需要思考和解决的关键问题。


No.3

基于传统美学的园林夜间视觉意象设计策略

文人园林繁荣于明清时期之江南地区,以“隐”为风尚的造园美学思想实质上追求的是个体在复杂多变的生存环境之中颐养天年、全身自守和淡泊明道的达观人生态度。[18]这种对物我的超越性体验与夜景静谧的万物和永恒的月象紧密交织,成为咏夜咏月诗词的文化来源,是中国哲学“天人合一”命题的园林实践。在当代,传统文人士大夫阶层所好的高雅艺术转向大众喜闻乐见的文旅艺术休闲活动,一方面为地区带来经济效益和文化传播新途径;另一方面也受商业逐利性质的影响,存在追热点的现象。对传统夜境认知的缺乏导致一些园林夜境在科技介入和活动设计等方面存在不足,如光源色彩滥用、亮度过高以及夜游内容单一、片段化快餐式表现等问题。上述问题的持续发生不仅可能对园林声誉和经济效益产生负面影响,更为重要的是不利于传统审美价值的传承与传播。反对以现代性美学观念来选择与评价历史材料、以“美的艺术”来解读历史图像,[19]是协调传统与现代的矛盾的关键核心,基于传统园林美学的夜境设计应当遵循中国传统造园思想和正确的美学史价值观,在夜象、夜意、夜境三个层面展开共生重构。


首先,根据场所特质定义夜象内涵。作为一种营建思想的江南古典园林不仅在如拙政园、网师园、沧浪亭等文化遗产当中存在,其他不同性质的空间当中也有实践,如苏州昆曲传习所、二分明月楼等旧址复建的园林空间,以及秉承传统园林美学思想的建设项目,如餐饮空间北京江南赋、居住空间西安揽月府等。不同性质的空间决定了空间内容和审美体验,在最为传统的文化遗产项目当中,夜象的内涵应当最为考究,对夜间使用的灯具、园居活动的布置安排应该符合历史事实。如前文提到的庭院路灯在明代中后期才普遍出现,因此宋代园林当中一般应放弃路灯的设置,考虑使用其他更为隐蔽的照明方式替代。此外,旧址复建的园林空间和完全新建的项目应当首要考虑场地的功能性和实用性,在此基础上避免“一锅炖”地将各种园林要素拼贴硬凑为一个抽象的“江南园林”风格,这对于本土设计思想理念的发展具有积极正面的意义。


其次,逸趣成为目的,技术成为手段。不论是灯光的设置还是视听感官的交互都离不开技术的支持,技术成为夜间园林营造不可缺失的组成部分。在园林夜意的营造设计,尤其是文化遗产项目当中,应当避免技术成为主角,园林意象成为配角的设计理念,尊重园林关于幽静、旷远、清逸的传统园林夜景逸趣的表现。当前的夜间展演项目以“演”为主,不论是以声光电为核心的技术演出还是以传统艺术门类为主的戏曲演出,其呈现形式都是主客二分的观演模式,而明清江南园林园居生活的意趣核心“闲逸生活”却并未得到重视。反映到实践当中,则可以对园林当中游人数量、演出项目安排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调整,使之符合传统园林审美意趣。如《扬州画舫录》中记载了戏曲表演在文人富商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两淮盐务例蓄花、雅两部,以备大戏。雅部即昆山腔,花部为京腔、秦腔…”。[20]76富户人家出资可随时看戏,官家或盐商更有蓄养戏班的风气。明清江南园林夜境之美当中关于戏曲术语普及、排演即可以成为展示一环。


最后,夜境营造应当确立寻古的审美价值,避免快餐化表现。“寻古”意指追寻古人对昼夜交替、四季轮回之永恒性和对世事无常、政治失意之生命有限性的思考追问。生活的审美化是古人得以获得精神超越的美学基石,园林则是承载这一思想基石的物质载体。中国古代社会许多儒家秩序规则之外的生活性异质元素,能够丰富今人对文化传统的认知。[21]当代园林夜境营造“快餐化”意味着模式化、碎片化、浅表化、大众化的思维模式,对园林文化的传播有益有弊,益在传播的广泛性,弊在内涵的片面性。《浮生六记》有载,“风生竹院,月上蕉窗。”[22]12“烛尽月沉,撤果归卧。”[22]19对环境本身悠闲自得的精神体验应该成为古典园林夜境营造的核心关键。因此,回顾传统审美事实,因循正确的审美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创新发展,是当代夜境营造理应遵循的设计观念。在具体实践方面,夜境也不应是完全复古,而是秉承传统哲学和美学理念的现代演绎,譬如夜游内容可以遵循四时节气同步变化,在项目数量和时长安排上做调整,以求接近更为真实的园林夜境沉浸式体验。


No.4

结语

“吾国凡有富宦大贾文人之地,殆皆私家园林之所荟萃,而其多半精华,实聚于江南一隅。”[23]作为文化遗产的明清时期江南古典私家园林代表了中国传统造园艺术的高峰,其传统夜境之美更是突显出以幽隐为核心的生活美学思想,并为明清文人隐逸文化的园林实践开辟新的研究视野。当下,园居的闲隐生活成为都市忙碌节奏中的精神向往,作为文旅项目的园林夜境设计正面临如火如荼的现况和肆意增长的扩张,快餐化审美观念的冲击为传统美学理想的传承发展设置藩篱,反思当代语境下的园林夜境美学象意重构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地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措施。在这种情形之下,园林之夜的视觉营建设计理应倡导回归历史事实,还原传统美学价值取向,将审美体验引导向和场所精神相符的发展方向,为园林美学在当代的活化应用提供更有价值的实践途径。



注释

关于明清江南地域的界定,李伯重《简论“江南地区”的界定》中提出“八府一州”说:“即明清的苏、松、常、镇、宁、杭、嘉、湖八府以及由苏州府划出的仓州。这个范围,与本来意义上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大致相若。”见《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1年第1期。周维权认为就行政区域区位划分,“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江苏南部、安徽南部、浙江、江西等地。”见周维权《中国古典园林史》第392页。

根据搜韵网结果显示,以“夜”为关键词的诗词在唐代为7895首,宋代为33243首,明代为54089首,清代为53188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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