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艾德艺术设计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2/10/22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艾德艺术设计学院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西安欧亚学院《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规范做好我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对我院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入校以来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纪录;

(四)积极进取,奋发向上;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六)努力学习,刻苦钻研,2021-2022学年必修课平均成绩在同年级同专业排名位于前30%,考试无不及格课程;

(七)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在2021-2022学年获得过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校级奖励或荣誉的优先考虑。


三、奖励标准

每生5000元/每年。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请及班级民主评议(10月21日-10月28日)。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25日下午17点。学生向分院辅导员提交申请,分院班级评审小组对申请的学生进行民主评议,按照分院制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标准、评审程序和学生日常生活实际消费标准,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和评选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初审结束后,报分院评审小组审核。

(二)分院评审及公示(10月29日-11月7日)。分院评审小组审核班级民主评议程序、评选学生的条件、评选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候选人在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同时组织学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三)学校审核公示(11月8日-11月15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上报的学生候选人条件进行审核,并召开校级评审会议,评审成员对候选人进行评审,通过后,候选人名单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学生申报的材料

(一)学生个人申请书(参照资料包模板)

(二)《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使用材料包空表,填写参照模板)

(三)校级及以上相关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时间为2021-2022学年期间获得奖励,证书落款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

(附清单)

(四)2021-2022学年成绩单,需要加盖教务处公章。(在北客厅服务大厅打印)


艾德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事务中心

2022年10月21日